民事判决拒不执行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日湖北某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源于一宗合作协议结算纠纷案,对当事人陈某、贾某的一审判决,要求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沙某合伙利润113.64万元,并退还沙某投资款36万元,贾某不服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给付义务,于是原告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向陈某、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陈某未如期向法院报告本人财产,2019年法院决定对陈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但拘留所以陈某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未予拘留。其后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扣留陈某名下某老年公寓自2019年10月起的收入,直至本案执行完毕止,并送达裁定书。陈某获悉后,未主动履行判决,并要求公寓工作人员将其老年公寓的收入转移至其妻任某的银行账户,只是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发现陈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将函告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即对陈某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控告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1年8月2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受理,因陈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判定义务,于2021年9月16日判决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更多法律问题咨询,广东明均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坐镇,深入分析案情,为当事人争取更多。
5
在线咨询
12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