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离婚

离呀.谁怕谁呀.真是的 1、“可我没有证据”  你可以去搜集。

2、"婚后房产证变更为丈夫的户主"  一个能算计的男人。

3、“离婚后房子我可以住” 不觉得别扭吗?除非他妈和你要好不得了。房子归你希望不大,因为三个子女都是财产合法继承人,除非她的母亲生前立好遗嘱将房子赠予你一人,最好经公证处公证。

若协议不成,上法庭吧。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即可提出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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