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遗嘱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可申请遗嘱公证,不能用语言表达同时亦不能用文字交流的,公证机构不予受理。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公证机构应可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办理,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内容涉及财产的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储蓄存单、有价证券等;
3.遗嘱(公证机构可以代书),是代书遗嘱的,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其见证人要接受公证员审查与提问;
4.遗嘱涉及的财产是共有的,其财产共有人分别办理遗嘱公证,分别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财产共有人一方死亡的,提供继承公证书后(办理继承配偶遗产公证),可办理全部财产的遗嘱公证;
6.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语音表达迟缓的老人申请遗嘱公证,须接受公证员建议,提供办理公证全过程的录像;
7.办理遗嘱公证后,又申请变更、补充遗嘱,应交回原公证书并重新提供财产证明,不能交回的要提交情况说明。
建议遗嘱可由公证人员为其代为书写.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在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 (1)掌握遗嘱内容; (2)清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 (3)管理遗产,其管理费用,可在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 (4)分割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后或明确继承人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按遗嘱所指定的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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