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也就是可也即时解除,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辞退程序,有时间要求的辞退一般都会列明:如:《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习惯上认为,在法律没有规定辞退需要提前的时间之时,可以理解成即时解除。而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之规定:试用期间辞退,属于过错性解除。而过错性解除并没有规定需要提前的时间,所以用人单位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可以随时解除。
合同是没问题的☺更多1条 这么短的几天试用期,单位认为不合适留用,一般不用提前告知。劳动法的提前告知是指正式录用后。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退,但要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单位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额合同。
不论是否在试用期内,还是签订劳动合同没有。
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应该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是怎么规定试用期的: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4、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5、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6、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调动岗位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辞职后再重新入职的是否有试用期,法律无规定。
9、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