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受保护的,属于连带担保责任。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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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协议书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有限公司  担保人(以下称乙方):省南港投资担保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  需要向  银行  支行申请银行借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南港[  ]年反担保字第  号《反担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标准:担保额×担保月数×  ‰。  第三条、甲方应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产生风险,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凭证所订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乙方和贷款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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