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在用劳动者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没有试用期。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4】值得要注意的是,根据第40条第二项,当单位认为劳动者能力不行,要再次培训,再次调岗,劳动者还是能力不行,单位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否则,单位是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天
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这里讲的3天,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单位都可以,但是要保留证据。
如: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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