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法联系到他,也无法把传票送到他的手上,打电话他说没有钱还,还说不会出庭的,后来法院就以没有发出传票为由,没有办法开庭。请问即使被告人没有收到传票,但是已经以电话方式通知了,他没有到达法庭,是无法开庭的吗?我应该怎么办?可以告他诈骗吗?因为他的信息是假的,我是不认识他的,是我的一个朋友担保,我才借他的,结果担保人也是个穷鬼,没有办法承担这还钱的任务,请问怎么办???急求!!!
根据你的陈述,向你借钱的人,身份和地址都是假的,如果你不能提供确切的被告的情况,按照民诉法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不仅仅是不能开庭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被告是不能受理的.当务之急,你要摸清那个人的真实身份,再起诉.
你的传票上就有开庭时间。你再仔细看看。
传票一般都有注明某月某日某某法院进行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