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公民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02年9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若干规定》,从上海市的实际出发,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交纳方式等作

法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