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定义:

工业用地M是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道路等,不包括露天矿。 根据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工业用地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类工业用地,即M1,M2和M3。
教育科研用A3是指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机构等使用的土地,包括独立学校的学生生活用地,即A31,A32, A33,A34,A35。
2、价格不同:由于工业会对城市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工业用地通常集中在城市边缘。 与市区相比,这些土地的地租相对较低。 根据城市的发展布局研究用地,其中一些被布置在城市的人口稠密地区。 例如,在中小学中,一些位于城市郊区,例如大学和大学,并且城市地块的价格很高。
3、建设用地与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也就是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研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用地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
1.其余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③仓储用地50年。
④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相关规定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对应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①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③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另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