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欺骗可以算强奸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性欺骗”之“性”,性爱、性生活也!“欺骗”仍是欺骗。“性欺骗”伤人害己。
“性欺骗”含义较为广泛。男女欢娱之时有一方或双方并非全心全意!比如男女双方各怀鬼胎;男方“性能力“并非令女方满足;女方不钟情于男方的敷衍了事;男方承诺“戴套“而食言而为等等。
“性欺骗”与人的道德无关;与法律无关。
“性欺骗”一般发生于夫妻之间、情人之间。它的存在对于“性生活“损害极大!尤其是夫妻之间,假若长期存在双方或一方的“性欺骗“,夫妻分道扬镳、劳燕分飞即不远矣!
“性欺骗”其本质是他(她)们的性生活“含金量“不高有瑕疵。双方性生活却是心甘情愿乐意(或敷衍)为之。
“强奸罪”之关键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即女方被迫不得已而为之。与“性欺骗“相差甚大。
当下,国人离婚率居高不下,其中“性生活”的不纯粹(性欺骗)是重要原因!男女双方真情实意缺失,投入“性生活“中“专注度“不够,“得垄望蜀”的人比比皆是。
至于买淫嫖娼中的拒付“嫖资”则另当别论矣!
谢邀,骗人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善意的,第二种是无意的,第三种是恶意的,善意的是为了让被骗的人感到温暖和心里上的平衡,堪称美丽的慌言,无意的也就是说骗人的时候没有经过大脑,随口而出,就象狼来了一样,最后也是为自己的慌言附出代价。那么恶意的就不同了,它是有意视针对个人或某个群体,为了达到个人的目地,恶意制造慌言,这种人的下场多数都没有好下场,死的很惨。
如果不想失去一个真心实意相处的朋友,如果不想断绝一段深情厚意的友情,那么就请负荊请罪,诚心诚意的去道歉,恳请朋友原谅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