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⑺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立户口:
1.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
2.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入住户可以按本户籍登记部门的规定申报立户登记;
3.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上述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农村分户的条件,原则上是经济上独立,并且有自己固定的住处(自己所有的住房)。通常来说,只要已经结婚,并且有自己的房子,都可以申请和父母分户。有些地方要求,必须有一个子女要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是地方的土规定,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比如没有子女的家庭,或者子女离开农村到外地生活的家庭,凭什么要求有一个子女要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如果这条政策只是针对农村,就涉嫌对农村的歧视!
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一个家庭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
原来与父母共同生活,因为结婚后有了息怕婚房,因而和父母分开生活,自己又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完全可以申请和父母分户。如果当地派出所不同意,你可以让派出所拿出法律规定。如果派出所拿不出相关规定而不给办法,你可以依法起诉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农村申请分户,其实很简单,拿着家里原来的户口本,带着结婚证明,还要带着能证明自己有独立住房的证明,比如分家文书或者房产证明。再由村委会开个证明。因为户口是放在村集体的,所以要村委会同意,这个证明就证明村委会同意分户。只要这些证件齐全,那就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了。派出所审验所有证明材料后,就会给办理分户,打印新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