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达到立案的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活中经常发生毁坏他人或公共财物的行为,小到砸门砸窗,大到焚车烧房,并且很多情况下会给他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这种行为进行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以得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主观上要有毁坏财物的故意,针对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并且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才构成此罪。